你单位《关于审批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O项目(江海项目区)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江海水建管﹝2021﹞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结合江门市水利局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批复、专家评审意见及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选用江门气象站作代表站,对实测雨量资料做分析,并与《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年)的成果进行比较,采用查算的暴雨参数特征值及广东省综合单位线法计算洪水成果。
(二)复核金溪排洪渠洪水标准、排洪渠集雨面积、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及工程规模确定。
(三)根据各堤段设计水面线成果,基本同意礼东围及礼西围围内20年一遇暴雨遭遇外江平均高潮位均值及排涝期围内最高控制水位1.1m,施工期洪水计算等分析内容。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工程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需进行砂土、粉土等无粘性土液化的判别和处理。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区域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的描述及水文地质评价结论。工程地基主要地质问题是深厚淤泥及淤泥质土,承载力低、压缩性高,易产生较大沉降和抗滑稳定问题,需采取加固措施。完善各岩土层渗透性的调查,复核勘察报告粉细砂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三)复核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联通工程、新建金溪排洪箱涵等水工建筑物地质勘察及物理力学参数,进一步查清淤泥土特性及分布变化情况。
(四)完善金溪社区新建污水管线沿线的地下管线现状调查,为排水箱涵管线布置及地基处理提供依据。
(五)下阶段补充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和试验工作,提供外购主要建筑材料的试验成果,完善回填土料勘查,评价其分布、质量、储量(或供应量)及开采运输条件,提供天然建筑材料试验成果及位置图。
(六)本项目河道清淤疏浚土方工程达17.27万m³,根据底泥检测成果,提供弃渣场选址平面布置图及弃土接纳有关协议,复核弃渣场容量是否满足淤泥堆放要求。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构造水景观。通过对流沙河险段治理及恢复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连通、礼东围及礼西围围内20条河涌清淤疏浚,以保证防洪安全为主,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保障涝区内农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江海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基本同意水安全治理项目包括对流沙河靠近东海路险坡段0.738km河段岸坡进行加固;恢复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联通68m;对金溪2总长360m的排洪渠改造成排洪箱涵;配置2台移动式引水泵车。
基本同意对礼东围、礼西围围内的乌纱河、何围水、闪滘水、南口水闸~中沙水闸、堤边涌等20条共42.33km河道进行清淤;新建金溪社区总长1537.56m污水管道及57座各类砼井。
基本同意整修硬化礼深三路至南冲水闸的防汛公路长0.231km,联通整修礼西船闸至会港大道的0.263km防汛公路。
基本同意潭江流域综合预报调度系统新建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1处;配备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站1套;断面监测60处;本项目所有监测站与信息采集中心的信息传输采用无线G等)网和租用运营商光纤网络。
基本同意根据保护范围内防洪对象,结合历史受灾情况确定各堤段堤防加固的相应的洪水标准,流沙河对现状河道岸坡采用松木桩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礼东围、礼西围围内的内涌进行清淤,工程级别为4级;金溪排洪箱涵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级别是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连通工程为围内内涌,工程级别应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1、基本同意根据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堤防进行达标加固及护岸防护、河道清淤疏浚,治理河道不改变原河道走势,不进行裁弯取直,对河道进行全面清淤疏浚,降低河道洪水位。
2、基本同意依据河道地形及堤防地质条件对迎流顶冲河段采取不同护岸形式;河道治理设计断面需补充设计洪水位及常水位,刚性护岸顶高程不宜超过常水位。应根据实际冲刷情况和冲刷计算成果复核基础埋深,尽量维持河流天然形态,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的河道治理理念,避免裁弯取直、对局部不合理的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3、根据岸坡稳定情况复核护岸范围,对于岸坡稳定、生态良好、无防护对象、冲刷不严重及现状自然生态比较好的河道岸坡应尽量维持其天然土质缓坡形态,减少护岸工程措施。所有的固脚在满足过洪要求的前提下,基本沿疏浚河岸线布置。
1、基本同意采用流沙河靠近东海路段河段岸坡采用双排松木桩挡墙护岸。鉴于迎水坡护脚松木桩长期在潮涨潮退干湿环境耐久性极差,松木桩护岸桩顶高程不应高于常水位;鉴于该河段已种植水杉和蒲葵,且岸坡较陡,取消松木桩坡脚外侧种植再力花。
2、基本同意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联通采用梯形断面。由于市场块石供应较为紧张,且浆砌石护岸质量难于控制,取消河床浆砌石护底,优化河道两侧护坡及矮墙护脚设计,两岸堤顶高程是否满足河道行洪要求。
3、基本同意配置2台移动式引水泵车以补充河道枯水期流量。复核2台移动式引水泵车装机容量及扬程。
(1)礼东围、礼西围围内的乌纱河、何围水、闪滘水、南口水闸~中沙水闸、堤边涌等20条42.33km河道进行清淤,根据常水位、现状河宽、设计流量及河道水面线计算成果对河道疏浚清淤及局部拓宽河床断面,岸坡修整应确保现有堤岸的稳定。
(2)根据地方政府部门意见优化清淤范围、清淤设计断面及清淤方式,尽量统一清淤的主槽底宽,没必要全断面清淤;对有利于河岸稳定、河流生态的河滩地不宜挖除清淤。
(3)礼东围七河两岸为已建浆砌石挡墙,对于河道较窄及岸坡为浆砌石挡墙河道排水后,挖土清淤会引起两岸堤防失稳滑坡,复核河道清淤对两岸挡墙安全稳定,疏浚开挖线应与河岸保留安全距离,以利岸坡稳定和维持枯水期生态水位。
(4)根据河道淤积、河岸地形补充河道疏浚重点区域及清淤断面,河道底高程应以沿河现有跨河建筑物底板高程作为河底控制高程,优化河道清淤设计断面及清淤方式,按设计河道坡度进行清淤疏浚。
(5)礼西船闸至乌沙桥内河两侧均为农地,可与周边河涌一并进行防洪排涝清淤即可;虾蛟滘西九河连接虾蛟滘电排站,为该片区重要的排涝河道,须用防洪排涝清淤;下阶段优化环保清淤每施工段的长度,围堰填筑内回填中粗砂改为回填土。
(6)根据河道淤积、河岸地形复核河道疏浚重点区域及清淤断面,优化河道清淤设计断面及清淤方式,根据河道清淤底泥检测结果复核疏浚物处置合理性及底泥清淤处置工程量,按河道管理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清淤料管理。
(1)基本同意金溪2排洪渠改造工程将现状排水渠改造为排洪箱涵。完善金溪区域排水水系平面图,理顺金溪区域水系流向。
(2)复核排水箱涵防洪标准及设计水位0.4m的计算依据、箱涵不同断面连接设计;复核桩号K0+200-K0+360段采用两侧放坡施工的可行性及K0+360段采用边坡1:1的整体稳定性。
(3)排水箱涵起点10m段需接截污井涵管,且为4根d800管,复核接驳的是溢流管还是截污管,提供截污井改造后的图纸。
(4)箱涵位置远期规划道路,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为78KPa不满足规范要求。需根据补充地质勘察成果复核箱涵地基处理设计。
3、金溪片区新建污水管线)基本同意金溪片区新建铺设污水管道总长1537.56m,其中铺设污水管道DN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长572.40m,DN300Ⅱ级钢筋砼管长904.39m(含截污管),DN 315PE管长30m;DN 500PE管长30.77m;新建各类砼井共57座,其中φ1250圆形砼污水检查井20座,φ1000圆形砼污水检查井29座,砼截流井8座。
(2)复核各桩号污水管径选取的水力计算依据、水管过流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桩号A0+000~A0+603污水管道应完善过路预埋管,预留西侧工业区污水管道接驳。
(3)根据物探资料,现状管底标高多低于设计污水管道管底标高,不能有效收集排洪渠两侧污水,应核实修改。
(4)污水管纵断面图应提供柱状图,根据地勘资料核实管道地基处理方式,复核部分管道埋深仅1.5m采用9m拉森钢板桩支护必要性。
(5)本项目涉及DN300和DN500两种管径的污水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新建箱涵侧可选用钢筋混凝土管;现状道路下的新建污水管建议采用PE管,铺设方式由开挖钢板桩支护方式改为牵引管方式,减少对现状道路的影响,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和建设投资。
1、基本同意整修硬化礼深三路至南冲水闸0.231km的防汛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应在现有堤顶路面基础上铺路基垫层及沥青砼路面。路基水泥稳定碎石厚200稳定层改为水泥石粉厚200垫层。
2、基本同意整修礼西船闸至会港大道的0.236km防汛公路采用3m宽0.2m厚C25砼路面。应在现有堤顶路面基础上铺水泥石粉稳定层及砼路面,道路两侧应设置砼路缘石;防汛路线应与规划路网及用地功能区的规划相协调。
1、基本同意潭江流域综合预报调度系统新建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1处;断面监测60处;本项目所有监测站与信息采集中心的信息传输采用无线G等)网和租用运营商光纤网络。
2、基本同意依托江门市政务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江门市智慧水利数据中心。购买江门市气象局提供的潭江流域短临及中长期面雨量预报服务,开展水文情势及防洪防潮预报调度方案研究,在感知的基础上研究综合预报调度模型系统,建设智能预报调度体系,开发综合预报调度系统软件。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场地等施工条件评价意见,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主要施工设备选型,补充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施工交通工程设计。
(二)根据当地地形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完善完善土料场、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的规划设计内容。根据土石方平衡设计复核填筑土料利用土方和外运土方的比例。
(三)根据地形、施工交通条件及岸坡稳定等情况,清淤河道应分若干施工段,根据施工段布置及堤防护岸工程地质情况,复核河道清淤施工工艺及清淤物处置方式合理性。
(五)根据地形、施工交通条件及岸坡稳定等情况,基本同意清淤河道应采用若干施工段及围堰,优化钢板桩施工围堰设计,依据施工段布置及堤防护岸工程地质情况,复核河道清淤施工工艺及清淤物处置方式,防止在处置过程产生二次污染。
(六)基本同意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根据施工设备数量、施工高峰期人数及水下部分施工方案,复核施工进度安排表及总工期。
(一)本工程永久占地包含河道、堤身占地,堤身占地从背水坡堤脚算起。本工程河道清淤、堤边涌水系连通、流沙河岸坡加固、新建金溪2排洪箱涵及防汛公路整修均在原水利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征地。工程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土料场、临时施工道路、施工临时房屋、弃渣场及金溪2排洪渠改造箱涵施工导流用地等,合计174.85亩。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建设占地范围及实物调查结果。本工程建设大部分在堤防管理范围内进行,需对部分林地、园地、农田、鱼塘等地类进行青苗补偿,对部分地上附属物进行补偿,落实工程弃渣场选址位置、临时用地面积及有关征地手续。项目有关工程建设应与属地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提供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及当地政府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意见。
(三)永久占地应采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做多元化的分析,复核项目用地的具体地类占用情况及项目用地费用计算。下阶段对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其他费用及补偿总投资进行复核,落实工程建设占地补偿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责任。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拟定的施工期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环保措施,核实施工期间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影响,完善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卫生检疫、预防免疫及卫生防疫等措施,减少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完善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的处理工艺、排放方式及处理后回用,减少水体污染;补充岸边水下施工的环保措施,包括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控制水下施工的时间等减少水体扰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的扬尘洒水降尘防治和噪声控制措施;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基本同意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复核监测频率及环保投资概算,完善水环境、大气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确保环境保护项目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完成。
(一)基本同意项目区基本情况介绍。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应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复核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二)合理安排主体工程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开挖量和废弃量,做好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面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善土石方平衡,复核河道清淤物处置方式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三)完善防治责任范围、各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复核预测时段、扰动原地貌面积及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根据敏感区分析完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及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论。应完善分区防治目标值和防治措施体系框图,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实施的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各项水土保持目标。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防护措施设计方案。复核工程建设与运行中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主要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完善项目施工场址等可能产生危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因素和程度。
(二)基本同意提出的工程建设及运用、施工临时建筑物主要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复核可能产生洪涝淹没伤害及交通事故伤害的场所,针对各种不同的危害劳动安全因素,分别提出避险逃生、报警救援、警示宣传的设施设计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及相关建筑物、机电设备选型及施工设备选型的节能设计。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期能耗分析及工程节能设计,复核施工期能耗总类及数量。
(三)项目在工程施工、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复核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优化工程节能设计,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一)本工程建成后前三年EPC+0运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费用列入本工程总投资,最终以财政审定结果为准,由建设方按季度支付给运营方;三年运营期结束后项目移交至当地政府管理,运营管理费由地方财政统筹支付。
(二)复核工程运营管理费测算、水利工程管理界桩、公示牌等的设置;复核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及工程管理运行制度,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观测设施、管理设施及防汛物料储备,完善工程观测和信息化设计内容。
(三)要充分考虑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维护,根据服务对象和需求完善配置设施设计,明确运营管理内容及范围,河道清淤项目是否接入运营范围,运营公司是否有水质目标考核,复核本工程完工后运营维护内容及预算,制定本项目运营维护考核评分细则。
(一)基本同意投资概算所采用的编制原则和依据,工程投资概算应按最新的材料、设备价格指导价进行编制,外购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应不少于3家厂家询价单价。
(二)根据河道淤积物的实际情况选用相应定额,依据实际施工方案和工程情况合理分析土方开挖、回填、外弃、清淤的单价,复核土石方平衡设计、河道机械清淤施工工艺合理性及工程单价,根据检查结果复核底泥处理工程量及费用。
(三)复核礼东围、礼西围内涌清淤工程钢板桩施工围堰工程量,钢板桩围堰内填中粗砂改为粘土;流沙河岸坡加固工程直径200mm防腐木桩护岸6m长木桩改为尾径100mm松木桩4m长,复核松木桩工程量及单价;取消河岸种植再力花。
(四)礼乐河堤边涌水系连通治理工程拆除现状砼底板及挡墙用于起点处水闸内河涌防冲槽抛石防冲,复核弃运距离及工程单价,取消新增水闸防冲槽抛石;取消堤边涌浆砌石护底工程量及费用,根据优化堤边涌护坡方式复核护坡工程量及投资。
(五)金溪排洪渠回填石屑及中粗砂改为回填石粉,回填利用清淤围堰中粗砂改为回填粘土;复核C15砼垫层100厚工程单价;复核临时工程钢板桩围堰工程量及费用。
(六)复核预报调度系统建安部分工程造价;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工程量计算结果,工程概算需由全过程造价咨询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补充本项目工程质量对比检测抽检检测方案及检测项目清单。
(七)复核勘测设计费的复杂程度系数及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合同或协议附件复核设计费,复核勘察费及测量费,补充项目运行维护费。
(八)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调整为6102.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49.75万元,机电设施及安装工程404.07万元,临时工程447.81万元,独立费用611.66万元,基本预备费371.64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668.49万元,运行维护费248.67万元。详见程概算审核对比表。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经济评价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各项经济评价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经济上可行。完善项目区综合治理后的社会、经济、生态等效益分析。
(二)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结论。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8%,经济净现值大于零,工程建设在经济上合理可行。需进一步复核本项目正常运行期、国民经济评价年运行的成本及评价指标,完善财务分析内容及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
附件: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O项目(江海项目)一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对比表
工程(一期)EPC+O项目(江海项目)一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对比表单位:万元